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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nastsin

[分享] 雖有表證 實無表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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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4-30 21:55:03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 10# Kevin

是利用超星軟件的失誤而又未作出適當修改地方。
已修正了!
應為1943
發表於 2010-5-4 00:43:35 | 顯示全部樓層
匡萃璋的很多理論闡述讓我大開眼界,思路開闊。是我非常敬佩的前輩。但就這一篇而言,一些觀點我不是太同意,還是要斗膽爭辯一下。
1. 關於表證。
『發熱惡寒惡風﹒頭痛身痛,項背強痛,目痛鼻干不眠﹒胸脅痛﹒耳聾目眩﹒往來寒熱,嘔而口苦﹒脈浮而洪,或緊或緩,或長而弦,皆表證也』,這裡就錯了,這裡列舉的都是症狀,充其量也只能說是表症。但在中醫學中,主要辨別的是證,症,只是辨別證的一個手段而已,不能說出現體表的症狀就說是表證了。
那麼,什麼是表證呢?簡單而言,就是病位在表的病證。之前曾說過八綱辨證的運用,除此以外,八綱辨證還有另外一個作用是它對應證侯的各個方面,給病做了一個定性、定位、定量,表裡對應的是病位,寒熱對應的是病性,虛實對應病量,陰陽則根據前面的性、位、量作出總括。因此,只有病位在表,才叫表證,如果性是熱,可以較表熱證,這個熱有多少呢?就是有多虛多實的分別。所以惡寒是一個表症,在體表的症狀,但不能說惡寒是表證。

那麼病位在表會出現體表的症狀嗎?一般情況下是對的。因為體表受邪以後,肌體會作出反應,這個反應一般而言是對身體作出調整,因為病位在表,所以身體作出的調整也會在體表反應出來,而出現體表的症狀。但不是表證絕對會出現體表的症狀。換句話說,出現體表的症狀不一定就是表證,不出現體表症狀的也不一定不是表證。再換句話說,就是不能從是否出現體表症狀來判斷是否表證。能舉出例子嗎?體表的症狀往往是身體作出調整的反應,例如有些老人家體質很弱,這時候往往即使體表受邪,病位在表,但卻沒有明顯的反應,直到邪氣入內,才始有反應。

那麼怎樣分別是否表證呢?這個是通過四診收集到的資料,通過分析,找出它的病因病機,然後確定的。而這個過程即為辨證,而這個是一個綜合分析的過程,不能機械、絕對地以某個症狀來界定。因此我非常贊同文中說的『絕對化的說法實際障礙了對表證的正確認識』。

還有一點要說明的是,中醫的表證並非一個很嚴謹的定義。若是一個嚴謹的定義,則只要病位在表即稱表證。但實際上它只是一個針對外邪而言,也就是說只有外邪引起的病位在表才稱為表證,內因、不內外因引起的病位在表一般不稱表證,例如蚊子咬了皮膚過敏,不稱表證,刀割傷了皮膚也不稱為表證。為什麼不定義得嚴謹一些呢?因為定義只是一個符號,中醫是一門治病為先、以人為本的科學,它不是用來夸夸其談,所以它不是要這些定義要多漂亮、多有說服力,它是為了高療效而定義出來的。表證代表了一種身體生病的狀態,而它有對應的治法稱為解表。定義這種狀態是為了確立治療的方法,提高療效。蟲咬、刀傷,當然也是病位在表,但它是一種局部的損害,對於的治法不是解表法。所以不納在表證中。這種相對不完美的定義是為了相對完美的療效。

2. 關於表邪
與表證類似。邪氣的分類有多種,但還是從三因法出來的,只是詳盡程度的不同。外感六淫、內傷七情,兩者以外的不內外因。簡單而言,體外的致病因素稱為外邪,體內的稱為內因,什麼叫表邪呢?字面上講,就是在體表的邪氣,但實際上,表邪的表述往往主要是說外邪在表的狀態,內邪即使影響體表也不稱表邪。因為外面進來的,表面是第一關,所以要很重要,把它點出來。而內生邪氣,往往要推求其核心變化,在表面的影響往往是旁枝末節,往往重要性也相對較低,同樣,為了治法確立上的的方便,表邪的概念也是往往強調外邪在表的階段。

3.  關於表證與表邪的邏輯關係的推斷的問題。
既然表邪、表證、解表是對同一類身體狀態的病因、病理、治法的描述與定義。那麼有表邪、便出現表證、即用解表法治療這是恆定。若非如此,則反而將治療複雜化了,並不符合辨證論治的原則。因此並不應有雖有表證,實無表邪這樣的推斷了。只所以出現這樣的推斷,是因為對於表證、表邪的概念出現解釋上的偏差導致的。

4. 關於文中的案例
回到文中所舉的例子上來。麻黃連翹赤小豆湯是治療陽明病的變證發黃,而表證仍在,邪在太陽太陰的病証。當然,也並非一定要發黃,也可以見小便不利者。而似與本例病機並不相符。小便不利是指小便少,而本例是小便澀痛。所以這個症狀應該在《金匱》中的描述是:『淋之為病,小便如粟狀,小腹弦急,痛引臍中』,《金匱》中蒲灰散或滑石白魚散。可見本病是屬於淋病的範疇。當然,或許也說夾太陽證,但主要病位在腎與膀胱,主要的病因也非外邪,故八正散方能取效,而並非有表證無表邪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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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5-4 09:49:20 | 顯示全部樓層
關於“發熱惡寒惡風﹒頭痛身痛,項背強痛,目痛鼻干不眠﹒胸脅痛﹒耳聾目眩﹒
往來寒熱,嘔而口苦﹒脈浮而洪,或緊或緩,或長而弦,皆表證也﹒”
匡先生提出““雖有表證實無表邪”論是由清代溫病學家楊栗山首先提出的,他在《傷寒溫疫條辨》中指出”。
然後:在傷寒,風寒久入﹒但有一毫表證,自當發汗解肌消散而愈……;在溫病﹒邪熱內攻﹒凡見表證,皆裡證
郁結。浮越於外也﹒雖有表證實無表邪。斷無正發汗之理。故傷寒以發表為先,溫病以清裡為主……裡熱一清﹒表氣自透﹒不待發散多有自能汗解者。”
整篇而論,匡先生只是針對一般人對所謂表證的理解而提出指導,就內容而言,
與老師所說的,也很接近。都是指出一般人以為“表症”就是“表證”。
對於一般人來說,是很具參考意義的。
至於病例,亦覺在初期的診斷有問題,對於一般常規的化驗結果沒留心。
也或許是當時的檢測工具並不完善吧。
匡先生亦說:
石淋原是中醫早已認識之疾病,但由於四診平段之局限﹒只見其外﹒難見其內﹒此患者由尿石阻滯引發積水感染致病,外證表現為濕熱內蘊:風寒外加。太少合病﹒然雖有表證實無表邪,故屢投解表利濕和解少陽不應,加用抗生素亦不應,借助現代科學手段認識其為石淋之後,改投清利即收排石之功﹒不治其表而表自已﹒以表證皆裡證浮越於外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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