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dyeah 發表於 2006-12-3 13:56:22

《雇傭條例》下承認中醫核證修例將生效

11月 17日 星期五 04:51PM在《2006年為雇員權益作核證(中醫藥)(雜項修訂)條例》(簡稱修訂條例)中與《雇傭條例》有關的修訂,將由今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。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今日(十一月十七日)說

:“該修訂條例實施的部分,是就雇員在《雇傭條例》下有權享有的權益承認注冊中醫。是次實施的項目涉及疾病津貼、生育保障及長期服務金。”“勞工處不時對勞工法例作出檢討,以配合香港社會和經濟的發展。是項修訂條例是近年提出的其中一個新項目,配合社會人士的訴求,加強對雇員的保障。”張建宗呼吁雇主及早作出准備,以便由下月起按照新規定處理雇員向注冊中醫求診的事宜,讓雇員在符合《雇傭條例》的規定下,享有他們應得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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